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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发布时间 : 2019-04-13 浏览次数 : 1793

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定义: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实施的保护。

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适用范围: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和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同时规定,侵犯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禁止进出口。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时效:


(1)备案有效期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核准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自备案生效之日起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不足10年的,备案的有效期以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为准。


(2)续展备案有效期


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向海关总署提出续展备案的书面申请并随附文件。


海关总署应当自收到全部续展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续展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不予续展的,将说明理由。


续展备案的有效期自上一备案有效期满次日起算,有效期为10年。知识产权的有效期自上一届备案有效期次日起不足10年的,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以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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